1.我国为应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取了什么样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具体是如何应用这一政策

2.08年10月以来,CPI和PPI一直下降,为应对诸多不利因素的挑战,所出台的政策及政策目的

3.油价或迎大幅下调,92号汽油重返“6元时代”,这种价格会持续多久?

4.食品上的NSX、HSD是什么意思?

08年食用油价格_08年8月卫生油价格

具体看你做的哪个行业。

免税的项目有:

(一) 农业产品

1、销售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粮食和食用植物油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

(1)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价供应中国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

(2)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批准,凭救灾救济粮食(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

(3)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

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增值税外,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从1998年8月1日起执行。

(摘自财税[1999]198号)

粮食部门经营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凡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免征增值税。

(摘自国税发[2001]131号)

(二) 农业生产资料

1、 饲料

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

(1)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2)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3)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4)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5)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本通知自2001年8月1日起执行。

(摘自财税[2001]121号)

饲用鱼油是鱼粉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主要用于水产养殖和肉鸡饲养,属于单一大宗饲料。自2003年1月1日起,对饲用鱼油产品按照现行“单一大宗饲料”的增值税政策规定,免予征收增值税。

(摘自国税函[2003]1395号)

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是以四种以上微量元素、非营养性添加剂和载体为原料,经高压浓缩制成的块状预混物,可供牛、羊等牲畜直接食用,应按照“饲料”免征增值税。

(摘自国税函[2005]1127号)

对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可按照现行“单一大宗饲料”的增值税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

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摘自国税函[2007]10号)

2、其他农业生产资料

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1)农膜。

(2)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配肥(也称掺合肥)。

(3)批发和零售的、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摘自财税[2001]113号)

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也称“手扶拖拉机底盘”)和三轮农用运输车(指以单缸柴油机为动力装置的三个车轮的农用运输车辆)属于“农机”,应按有关“农机”的增值税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

本通知自2002年6月1日起执行。

(摘自财税[2002]89号)

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是指农业节水滴灌系统专用的、具有制造过程中加工的孔口或其他出流装置、能够以滴状或连续流状出水的水带和水管产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并与PVC管(主管)、PE管(辅管)、承插管件、过滤器等部件组成为滴灌系统。

(摘自财税[2007]83号)

自2004年12月1日起,对化肥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钾肥,由免征增值税改为实行先征后返。

(摘自财税[2004]1号)

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

(摘自财税[2005]87号)

自2008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磷酸二铵产品免征增值税。

(摘自财税[2007]171号)

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享受上述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

(1)有机肥料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指由有机和无机肥料混合和(或)化合制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机肥料的复混肥料。

(3)生物有机肥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摘自财税[2008]56号)

氨化硝酸钙属于氮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氨化硝酸钙免征增值税。

(国税函[2009]430号)

注:自2007年2月1日起,硝酸铵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统一调整为17%,同时不再享受化肥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 

(摘自财税[2007]7号)

(三) 综合利用

1、再生水

自2009年1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再生水。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的有关规定。

(摘自财税[2008]]156号)

2、胶粉

自2009年1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胶粉应当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性能指标。 

(摘自财税[2008]]156号)

3、翻新轮胎

自2009年1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翻新轮胎。翻新轮胎应当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者HG/T39—2007规定的性能指标,并且翻新轮胎的胎体100%来自废旧轮胎。

(摘自财税[2008]]156号)

4、特定建材产品。

自2009年1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

(摘自财税[2008]]156号)

5、对污水处理劳务。

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工处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关规定的水质标准的业务。

(摘自财税[2008]]156号)

6、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

自2008年7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应当符合GB10621—2006的有关规定。

(摘自财税[2008]]156号)

7、电力或热力。

自2008年7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 

自2008年7月1日起,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60%。 

自2008年7月1日起,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摘自财税[2008]]156号)

8、页岩油。

自2008年7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以煤炭开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摘自财税[2008]]156号)

9、再生沥青混凝土。

自2008年7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

(摘自财税[2008]]156号)

10、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自2008年7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下同)或者外购水泥熟料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

1.对用旋窑法工艺经生料烧制和熟料研磨阶段生产的水泥,其掺兑废渣比例计算公式为:掺兑废渣比例=(生料烧制阶段掺兑废渣数量+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除废渣以外的生料数量+生料烧制和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其他材料数量)×100%

2.对外购水泥熟料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其掺兑废渣比例计算公式为:掺兑废渣比例=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熟料数量+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其他材料数量)×100%

(摘自财税[2009]]163号)

11、涂料硝化棉粉。

自2008年7月1日起,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退役军用发射药在生产原料中的比重不低于90%。

 (摘自财税[2008]]156号)

12、副产品。

自2008年7月1日起,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对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副产品,是指石膏(其二水硫酸钙含量不低于85%)、硫酸(其浓度不低于15%)、硫酸铵(其总氮含量不低于18%)和硫磺。

(摘自财税[2008]]156号)

13、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

自2008年7月1日起,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在生产原料中所占的比重不低于80%。

(摘自财税[2008]]156号)

14、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自2008年7月1日起,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具体范围按本通知附件1《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执行。

 (摘自财税[2008]]156号)

15、生物柴油。

自2008年7月1日起,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综合利用生物柴油,是指以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柴油。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70%。

(摘自财税[2008]]156号)

(四) 建筑材料和生物制品

1、建筑材料。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以自己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2、生物制品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摘自财税[2009]9号)

(五) 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

1、其他个人。

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摘自财税[2009]9号)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摘自财税[2008]170号)

3、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摘自财税[2009]9号)

4、旧货。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摘自财税[2009]9号)

(六) 残疾人就业和用品

1、残疾人就业: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的条件,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企业、盲人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定后,均可申请享受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

(2)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数多于10人(含10人)。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1.5%(含1.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不得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只要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比例和人数符合上述规定的,即可享受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摘自财税[2007]92号)

2、残疾人用品:

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供残疾人专用的肢、轮椅、矫型器(包括上肢矫型器、下肢矫型器、脊椎侧弯矫型器),免征增值税。

(摘自财税字[1994]60号)

3、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摘自财税[2007]92号)

(七) 软件产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如果能够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的销售额,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摘自财税[2008]92号)

(八) 农民专业合作社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摘自财税[2008]81号)

(九) 宣传文化

1、古旧图书

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拷贝

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制片、发行、放映的**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制片厂及其他**企业取得的销售**拷贝收入、转让**版权收入、**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摘自财税[2009] 31号)

3、党报、党刊

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转制方案确定。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摘自财税[2009] 34号)

(十) 医疗卫生

1、避孕药品和用具

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医疗卫生机构

(1)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

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下同)。

2)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2)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3)关于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的税收政策

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含疫苗接种和调拨、销售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

(摘自财税[2000]42号)

3、血站

对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血站,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由院或省级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从事集、提供临床用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本通知自1999年11月1日起执行。

(摘自财税字[1999]264号)

(十一) 电力

1、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摘自财税[2009]9号)

2、农村电网维护费

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

(摘自财税字[1998]047号)

农村电管站改制后由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摘自国税函[2002]421号)

3、燃油电厂

燃油电厂从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计入应税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

(摘自国税函[2006]第1235号)

(十二) 自来水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自来水,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摘自财税[2009]9号)

2001年7月1日起,对各级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摘自财税[2001]号)

(十三) 军队军工系统

1、军队系统:

军队系统各单位为部队生产的武器及其零配件、、军训器材、部队装备免征增值税。军需工厂、物资供销单位生产、销售、调拨给公安系统和国家安全系统的民警服装免征增值税。军需工厂之间为生产军品而互相协作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军队系统各单位从事加工、修理修配武器及其零配件、、军训器材、部队装备的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摘自财税字[1994]011号)

2、军工系统:

列入军工主管部门军品生产的军工系统所属军事工厂(包括科研单位)按照军品作价原则销售给军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军事工厂的军品免征增值税。军事工厂生产销售给公安系统、司法系统和国家安全系统的武器装备免征增值税。军事工厂之间为了生产军品而相互提供货物以及为了制造军品相互提供的专用非标准设备、工具、模具、量具等免征增值税。

(摘自财税字[1994]011号)

3、除军工、军队系统企业以外的

除军工、军队系统企业以外的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的军品,只对枪、炮、雷、弹、军用舰艇、飞机、坦克、雷达、电台、舰艇用柴油机、各种炮用瞄准具和瞄准镜,一律在总装企业就总装成品免征增值税。

(摘自财税字[1994]011号)

4、物资调拨

军品以及军队系统各单位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出口不再退税。

(摘自财税字[1994]011号)

军队物资供应机构在军队系统内部调拨供应物资,原则上使用军队的物资调拨计价单,军队内部调拨供应物资免征增值税。

(摘自国税发[1994]第121号)

军队系统所属企业生产并按军品作价原则在军队系统内部调拨或销售的钢材、木材、水泥、煤炭、营具、药品、锅炉、缝纫机械免征增值税。对外销售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摘自财税字[19]135号)

(十四) 公安司法部门

公安部所属研究所、公安侦察保卫器材厂研制生产销售给公安、司法以及国家安全系统使用的列明代号的侦察保卫器材产品,免征增值税。劳改工厂生产销售给公安、司法以及国家安全系统使用的民警服装,免征增值税。

(摘自财税字[1994]29号)

(十五) 金融资产

1、资产公司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为经院批准成立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及其经批准分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除另有规定者外,资产公司所属、附属企业,不享受资产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资产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借款方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和票据等抵充本息的,免征资产公司销售转让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以及利用该货物、不动产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

(摘自财税[2001]10号)

2、金融机构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决定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其分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包括被依法撤销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除另有规定者外,被撤销的金融机构所属、附属企业,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被撤销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被撤销金融机构财产用来清偿债务时,免征被撤销金融机构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

(摘自财税[2003]141号)

我国为应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取了什么样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具体是如何应用这一政策

公司生产、储运设施配套齐全。储油罐存储量达5万多立方米,并拥有意大利CMB公司精炼油生产线和数条中、小包装自动灌装线以及其他生产设施; 公司精心研制的 爱厨系列食用油目前主要有花生油、葵花籽油、食用调和油、第二代高级食用调和油、花生调和油、大豆油、芝麻香油等品种;规格包括350mL、1L、1.8L、2.5L、5L等小包装系列和5kg、20kg等中包装系列。为进一步巩固爱厨牌小包装食用油的市场地位,满足更多地区的消费需求,公司先后推出金豫、健苑牌食用油,目前金豫牌食用油主要有食用调和油、大豆油等品种,规格包括4.2L、4.45L、4.5L、5L等小包装系列和5kg、20kg等中包装系列;健苑牌食用油目前主要有大豆油、花生芝麻调和油。爱厨系列食用油自投放市场以来,以其优良的品质、齐全的规格、精美的包装、合理的价位、完善的服务,深受消费者喜爱,满足了不同地区、不同消费层次的需求。

爱厨系列食用油自上市起,就十分重视产品质量和技术发展,并始终把新产品开发视为企业生存和持续发展的关键。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爱厨食用油先后推出了放心油系列和幸福生活系列产品,均受了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并最终确立了爱厨食用油在中原市场中的主导、领先地位。即将推出的爱厨健康生活系列产品以我选择,我健康为主题,更加关心老百姓健康,更加注重营养,必将赢得消费者的青睐。

质量是爱厨人的生命。食用油质量与人民生命健康、生活质量息息相关。爱厨品牌自创立伊始,就对产品质量制订了严格的检测制度,并逐步完善了购、储存、生产、外协加工等一系列层层把关的控制程序,一方面确保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另一方面在生产每个过程严格把关,踏踏实实做好检测计量工作,使出库产品内检合格率为100%。同时,针对当今市场消费趋势,不断用新材料和更新生产工艺,把产品质量和卫生标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公司以顾客需求为根本,以营养健康为出发点,先后研制开发了第一代、第二代食用调和油,从口味、营养、价格等方面不断满足消费者的生活基本要求和生理健康需求。长期以来,爱厨系列食用油以其纯正的口味、高营养的内在品质、稳定的产品质量等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油品和包装均具备了国内同行业领先的品质和性能,并在同行业中率先通过了河南省技术监督局A级计量检测体系确认评审,并通过计量保证能力(C标志)认证,被评为计量合格企业;多年连续在国家、省各级质量抽检均合格;2006年再次荣获河南省名牌产品称号;2005年I CHOOSE商标被河南省工商局 河南省商标协会授予河南省著名商标的称号;2005年12月爱厨牌系列食用油荣获国家免检产品荣誉称号。2006年荣获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2007年8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中国食品质量与安全高峰论坛被授予中国粮油行业十大品牌企业、中国粮油行业质量信誉双保障产品荣誉称号。2008年11月,公司被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予河南省最佳(先进)单位;在2008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博览会上被授予优质产品奖等荣誉称号。目前爱厨食用油已确立了其在中原地区的主导和领先地位。 为了使公司管理程序化、制度化,公司积极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于2003年8月顺利通过认证,于2006年8月公司通过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008年初通过了以预防污染和职业安全为核心的ISO14001和OHSAS18001体系认证,这些现代管理理念和手段的引入,使爱厨能够更好地按照现代化企业标准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使企业的管理更加科学、更加高效、更加规范。

为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企业实力,公司投资近一亿元在新郑薛店中原食品工业城征地165亩兴建“爱厨工业园”。首期工程已于2004年完工并投入使用,整个工业园建成后,将为打造爱厨精品,创全国知名品牌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

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是以爱厨工业园为基地,建造集预榨、精炼、灌装、储存、品牌为一体的大型油脂加工企业。在经营上,逐步建立以河南市场为中心,以全国重点城市为依托,辐射全国的营销网络,探索性开拓国际市场,做中原油王,创民族品牌。

08年10月以来,CPI和PPI一直下降,为应对诸多不利因素的挑战,所出台的政策及政策目的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取的宏观经济政策为“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一、积极财政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扩大投资和优化投资结构。2008年院常务会议上确定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投资总额将达4万亿,重点投入领域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企业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领域、灾区恢复重建;

2、推进税制改革,实行结构性减税。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完善出口退税和关税政策,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为单边征税,降低住房交易税,免征利息所得税,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扩大企业投资,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3、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财政补助规模;

4、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其中重点是“三农”、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

5、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6、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央财政大幅度增加了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资金,总额达到18亿元;安排资金19亿元,专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安排资金12亿元,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经济合作;同时加大各种收费的清理力度,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7、增加国债发行量。2009 年国债发行1.64万亿元,2010年国债发行量1.8万亿元、地方债发行2000 亿元。

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主要内容:

1、利率政策。截止2008年年底,央行5次下调金融机构存基准利率,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累计下调1.89个百分点,一年期基准利率累计下调2.16个百分点,同时下调再、再贴现利率;

2、促进对外贸易。一是增加出口退税;二是人民币升值,都是增加出口竞争力的手段;对外经济合作与协调(如中日韩之间的货币互换等)。

3、存款准备金率政策,自从2008年9月份以来,四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从17.5%下调到15.5%;

4、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灾区重建、 “三农”、中小企业等。?

5、信贷政策。2008年8月初,央行调增了全国商业银行信贷规模,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担保难问题,8月中旬,央行又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小额的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9 月中旬,央行决定从9月16日起下调人民币基准利率和中小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进率,以解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短缺问题。

扩展资料:

2008中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背景:

2008年3月,贝尔斯登被摩根大通以2.4亿美元低价收购,次贷危机持续加剧首次震动华尔街。7月,美联储和财政部宣布救助两大房贷融资机构房利美和房地美,美国国会批准3000亿美元住房援助议案,授权财政部无限度提高“两房”信用额度,必要时可不定量收购其股票。

9月,美国宣布接管“两房”;雷曼兄弟宣布申请破产保护。由此,国际金融危机达到白热化阶段,并席卷全球。许多企业纷纷宣布破产,我国也不例外。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剧、国内通胀压力减缓等情况,2008年7月至2008年底,央行调整金融机构宏观调控措施,连续三次下调存基准利率,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取消对商业银行信贷规划的约束,并引导商业银行扩大总量。并于2008年11月5日,在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了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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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或迎大幅下调,92号汽油重返“6元时代”,这种价格会持续多久?

面对金融危机的来袭,中国果断出台相应政策来促进经济增长,减少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下面是出台的几个主要的政策:

(1)4万亿投资拉动内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很大一部分依靠出口,金融海啸使外部需求急剧萎缩、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导致中国的出口严重受挫。面对这样的状况,中国想要保持原有的经济增速,必须利用起国内的需求。中国有13亿人口,占世界人口的1/5。而且中国人并不像美国人那样提倡超前消费,每户人家都有一定的储蓄,因此有很大的消费潜力可以挖掘。国家出台拉动内需政策正是为了开发国内消费潜力,以度过这个难关。由于投资和消费一直以来都很旺盛,而居民消费不足,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相对薄弱,所以这4万亿资金只有投入到教育、医疗、失业保障以、住房保障和基本设施建设中去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以下是这4万亿投资的重点投向和资金预算: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4000亿,农村水电路气房等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3700亿,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电网改造15000亿,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1500亿,节能减排和生态工程2100亿,自足创新和结构调整3700亿,灾后恢复重建10000亿。从以上的投资比例中可以看出,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灾后重建、民生工程和住房保障方面的投入比较大。

(2)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国家制订了对汽车业、钢铁业、纺织业、船舶业、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轻工业、石化产业、有色金属产业和物流业等十大产业的振兴规划。汽车业的规划率先出台,重点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一要培育汽车消费市场。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增加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并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二要推进汽车产业重组。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进行兼并重组,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三要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今后三年中央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发展。四要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推动电动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产业化。中央财政安排补贴资金,支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在大中城市示范推广。五要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发展自主品牌,加快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发展现代汽车服务业,完善汽车消费信贷。而这5大举措中,对消费者和企业影响最大的是第一条。“减免”小排量车的购置税不仅让消费者得到了实惠(买一辆十万元的车可以省下8500左右),同时消费者信心的上升也将增加对汽车的需求,从而让汽车企业看到了希望。

虽然房地产业最终没有被纳入十大振兴产业,但考虑到房地产业对拉动内需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所起到必不可少的作用(据相关测算表明,房地产业每减少100万平方米建筑量,就会影响30万人的就业,减少钢材需求两万吨,减少门窗需求8万套,减少两万套左右的卫生洁具需求。房地产行业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比例已达1/4左右,且上下游共涉及50多个行业),2008年国家三次调整了房地产的税收政策,其一是2008年3月,减免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和运行中的有关税收,以及减免住房租赁涉及的有关税收;其二是2008年11月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以及免征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其三是2008年12月出台的国办131号文,规定对住房转让环节的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并鼓励地方出台更大力度的救市措施。地方也积极响应。南京于2009年4月16共发放了4万张共计2.4万亿院购房消费券,据估计,购房券大约可以拉动40亿元的商品房销售。房地产的振兴将直接拉动对钢铁、水泥等行业的需求,从而提供大量的就业。同时,房地产业的健康成长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也很大。因此,国家在4万亿投入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跟房地产业有关的。

(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4月6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央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8500亿元医改投入用于确保支持五项重点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将有效提升城市中低收入者和农民的医疗保障,减弱他们对预防性的储蓄需求,从而促进民间投资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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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更详细的政策:

针对金融危机的经济萎缩,失业增加等负面影响,主要有以下政策措施,应该说这些政策措施与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失业、国际收支4方面的国家宏观经济目的都相关,都会正面影响:

(1)货币政策则从2008年7月份就及时进行了较大调整。调减公开市场对冲力度,相继停发3年期中央银行票据、减少1年期和3个月期中央银行票据发行频率,引导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利率适当下行,保证流动性供应。

(2)宽松的货币政策。9月、10月、11月、12月连续下调基准利率,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率的下降,基准利率的下降,目的是增加市场货币供应量,扩大投资与消费。

(3)2008年10月27日还实施 首套住房利率7折优惠;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住房。

(4)取消了对商业银行信贷规划的约束。

(5)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灾区重建、“三农”、中小企业等。

(6)促进对外贸易:进出口行业是首当其冲地受到影响,并且从业人员众多(据统计已达亿人)。一是增加出口退税;二是人民币升值,都是增加出口竞争力的手段;

(7)对外经济合作与协调(如中日韩之间的货币互换等) 。

以上为主要的货币政策,其他政策

(1)宽松的财政政策:减少税收(已实施了证券交易税的下降和利息税的取消),扩大支出(40000亿拉动内需正在实施中);

(2)促进对外贸易:进出口行业是首当其冲地受到影响,并且从业人员众多(据统计已达亿人)。一是增加出口退税;二是人民币升值,都是增加出口竞争力的手段;

(3)减少企业负担:劳动法的调整等;

(4)加强公共财政的社会保障/医疗等方面的支出,保持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稳定.

(5)产业振兴.

政策目的:中国果断出台相应政策来促进经济增长,减少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

食品上的NSX、HSD是什么意思?

国内成品油下调窗口再次开启,在本轮计价周期内,国际疫情继续蔓延,国际油价连续下跌,国内参考的原油变化率在负值内不断加深,8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8月23日24时,国内汽油、柴油零售限价迎年内第三次下调,其中汽油、柴油将分别下调250元/吨、245元/吨,折升价,92号汽油及0号柴油分别下调0.2元、0.21元,为年内最大跌幅。记者访获悉,青岛92号汽油每升降为6.83元,进入6元时代,0号柴油每升降为6.48元。

根据油价调整规则,国内成品油下调随着国际油价下调幅度而变化。“本计价周期内,国际疫情继续蔓延。在市场担忧需求将会降低的大背景下,美联储释放悲观预期,不仅担忧通胀走高,而且增强了缩紧货币的预期。大宗商品与股市承压调整,欧美原油价格持续下行。”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徐娜分析,由此,国内参考的原油变化率负值内不断加深。中宇资讯分析师胡雪介绍,国际油价连续七日走跌,创年内5月24日以来新低

调价周期内,市场对原油需求下降、供应增加的担忧情绪加剧,油价持续下跌。需求方面,肺炎变异德尔塔加速扩散,为防控疫情,多国重启出行限制措施,交通燃料需求疲软。供应方面,“欧佩克+”本月起放松减产力度,每日增产40万桶,美国能源情报署预计,9月美国页岩油产量将增至去年5月以来最高。供需两端均为利空,投资机构忧虑情绪升温,市场出现抛售,纽约WTI原油非商业多头持仓量已降至今年最低,油价因此承压。美元指数涨至去年11月以来最高,也对以美元计价的原油价格造成打压

多重因素叠加,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8月9日至8月20日)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平均来看,伦敦布伦特、纽约WTI油价比上轮调价周期下降5.98%。受此影响,国内汽油、柴油零售价格随之下调。本轮国内成品油调价也创下今年以来最大跌幅,对应汽、柴油零售限价每吨分别下调250元、245元,折升价92号汽油及0号柴油分别下调0.2元、0.21元。

国际油价走势不济,打压国内成品油操作积极性,叠加主营持续下调集指导价,成品油市场交投面被悲观氛围持续笼罩。尤其是汽油市场,虽然8月份国内汽油仍处于消费旺季,但因部分地区公共卫生直接影响,加油站及中间用户多保持谨慎观望心态,市场投机操作氛围持续低迷,此外北油南下量增加,尤其是高标号汽油下海量增加明显,市场供应充裕情况下,市场竞争压力较大。

数据显示,当前山东地区92号汽油下海价在7100元/吨附近,95号汽油下海价在7250元/吨附近。卓创资讯分析师告诉风口财经记者,低价冲击+贸易商抛货,南方汽油价格震荡回调,当前华东主营92号车单成交价多在7500元/吨及下方,按照流入情况看,后期华东主营单位汽油价格仍有继续回调空间。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预计,总体来看全球经济及原油需求复苏进程较为确定,“欧佩克+”近日报告上调今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测值,同时维持全球原油需求增长预测不变。但变异的持续蔓延,将对油价运行带来扰动,短期内油价将呈现震荡

“后市来看,原油在经历了持续大幅度的下挫后,油价或寻求支撑,预计原油将有一个筑底的过程,短期或逐渐趋稳震荡。”金联创分析师王延婷分析,但新一轮变化率仍以负向开端,且幅度较大,对后期行情打压依然较为明

“尽管国际油价已处三个月低点位置,但短期仍然难言乐观,避险情绪蔓延将促使油价继续下行探底,但短线来看60美元附近仍存支撑。”中宇资讯分析师胡雪分析,单就目前的国际油价来看的话,下一轮调价周期内,成品油零售限价仍为下调预期,零售端有望迎年内首次连跌,目前下调幅度暂为240元/吨左右。

这常常出现在进口食品上面:

1、NSX是英文production date (生产日期的意思),后面的日期格式是日 .月 .年,这是外国的习惯。

就像食品包装上有着NSX:13.07.13 ,这个例子的意思是商品的生产日期为13年7月13号。

2、HSD是英文best before(过期日期),后面也是和NSX的格式是一样的。

比如说食品包装上有HSD:13.12.15 例子的意思是商品的过期日期为15年12月13号。

《食品安全法》规定: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

这就是说,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不得进口。而市场上出售的没有中文标识的进口食品,很可能是经过不正规渠道入境的,或者是本地产品为了某种目的弄上去的。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的有关规定,进口食品必须贴中文标签才能上架,同时必须随商品携带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

另外,进口食品标签必须体现的信息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配料的定量标示、净含量和规格、日期标示、贮存条件、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辐照处理过的食品应在食品名称附近标示“辐照食品”,对使用辐照处理过的原料,应在配料表中标明;对转基因食品的标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要求,食品标签的中外文需一一对应。“合格的洋食品必须贴有中文标志,标志上的各类信息,一个都不能少,否则就为非正规产品。因此,看准中文标志尤为重要,没有中文标签、保质日期标注不明确的进口食品,消费者一定不要购买。”

消费者在选购进口食品时除了应仔细查看中文标签的内容外,另外还应向销售商家索取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书,来核对所购买食品的相关信息。

参考链接:进口食品—百度百科